接报后,厦铺派出所第一时间进行立案侦查,根据徐某州提供的相关证据、证言进行分析研判,成功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民警在审查中发现,冯某葵、冯某号等人并非第一次敲诈他人,有可能涉及其他非法狩猎和敲诈勒索案件。且当天晚上徐某州被敲诈勒索时携带的枪支与徐某州主动上交的枪支特征不符,说明徐某洲手上至少还有1支枪。
专案组随即开展深度研判,一组外围调查,一组技术研判,一组提审深挖,一组紧盯未到案的人、枪,信息互通,齐头并进。2024年3月,在办案民警宣传法律和耐心劝导下,徐某洲如实交代了另一支枪支的去向。次日,同为被敲诈勒索的被害人张某川主动上交了1月17日晚携带的枪支。徐某洲、张某川二人因非法携带枪支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为确保收网成功,专案组根据前期研判、查控情况,详细制定了抓捕计划,抽调多名精干警力,兵分四路,辗转多地,先后在浙江省温岭市、浙江省台州市和通山等地,将涉嫌敲诈勒索和非法狩猎的5名嫌疑人抓获到案。
2024年1月,厦铺派出所收到群众徐某州主动上交的气枪1支,并报案称其1月17日晚与好友张某川、焦某坤途经厦铺镇前往江西修水办事时,因被冯某葵、冯某号、冯某星发现其车内气枪,对方便以要去公安机关举报其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狩猎为由敲诈勒索其9000元。
2024年1月17日晚上,冯某号邀约冯某葵、冯某星去通山县厦铺镇黄荆村蹲守,打算以同样的方式敲诈勒索他人。1月18日凌晨,冯某号等人发现徐某洲等人驾驶车辆经过黄荆村一组路段随即将其车辆拦停,在徐某洲等人驾驶的车辆中找到一支气枪,便以举报他们非法携带枪支、非法狩猎为由敲诈勒索获利9000元。
近日,湖北省咸宁市通山警方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循线深挖,集中警力侦破“1.16”专案,破获敲诈勒索案2起、非法狩猎案1起、非法携带枪支案2起,抓获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10人,收缴气枪3支,有力打击了涉枪、猎、敲诈勒索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筑牢了资源生态守护防线。
经查明,2024年1月15日晚,鲁某龙伙同汪某义、唐某围驾驶车辆到通山县厦铺镇黄荆村山上使用气枪进行非法狩猎,当晚共捕获三只麂子。16日凌晨,鲁某龙等人驾驶车辆在返程路上被冯某号、冯某葵、乐某福、孟某义等人拦停,发现鲁某龙等人驾驶车辆上有1支枪和猎获的3只麂子,便以要举报他们携带枪支狩猎野生动物为由敲诈勒索鲁某龙等人1万元,并将捕获的1只麂子拿过去分食,剩下的2只麂子被鲁某龙等人分食掉。
因此案涉枪、涉猎、涉敲诈且多起多人,县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指定森警大队与厦铺派出所联合成立“1.16”专案组进行并案侦查。
ku119net明知非法持有枪支,是违法行为,但仍心存侥幸,岂料被人发现敲诈勒索,后主动上交枪支报案,竟意外发现“枪中枪”牵出“案中案”!
与此同时,在办案民警不懈努力和强有力的攻势下,涉嫌敲诈勒索的嫌疑人冯某葵、冯某号如实交代了另外两名同伙乐某福、孟某义身份和行踪。
2024年4月,专案组通过多信息碰撞、多轮研判分析,成功锁定了1月16日晚被冯某葵、冯某号等人敲诈勒索的另外3名非法狩猎嫌疑人鲁某龙、汪某义、唐某围。
目前,“1.16”专案10名涉案违法、犯罪嫌疑人全部到案,2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8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