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着重考查学生独立思考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标志着新一轮高考改革拉开序幕。同年,上海市、浙江省成为首批试点,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在选科模式的实施下,“等级赋分制”这一新变化也随之产生。也即:新高考规定的选考科目——“3+3”选科模式下的6个选考科目与“3+1+2”选科模式下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共4个选考科目,考试成绩会根据原始成绩按等级进行赋分。这种赋分是据考生分数排名的百分比,而非卷面分数来计算成绩。
所以,准确来说,每年高考季,高考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新高考省份除语文、数学、外语3科以外的其他考试,属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此外,《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录取机制。
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新高考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从这一轮高考改革的进展来看,目前除西藏和新疆外,全国其余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分五个批次进入新高考,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实施。
第四批是2021年黑龙江、甘肃、吉林、安徽、江西、贵州、广西7省(自治区)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将于今年高考正式落地,考试科目采用第三批试点的“3+1+2”模式。
《2023年高校招生调查报告》显示,随着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综合评价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展开,范围不断扩大,招生人数也不断上升。据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共有99所高校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其中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等14所高校面向多省份进行综合评价招生,85所高校面向省内进行综合评价招生。
对此,2022年9月,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时任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党委书记、院长孙海波表示,高考考试内容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落实立德树人,实现高考由考试评价工具到全面育人载体的转变;考试内容科学服务选才,注重学用结合、创设真实情境,突出思维品质、强调开放灵活,实现高考由解题到解决问题的转变,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同时,高考试题有效引导教学——“招-考-教-学”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引导教学回归课标、回归课堂主渠道,实现高考由“以纲定考”到“考教衔接”的转变。这让死记硬背、机械刷题、题海战术在高考中难以发挥作用。
第三批是,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8省市于2018年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落地。与前两批不同的是,第三批8省市的考试科目采用了“3+1+2”模式。也即,语文、数学、外语3门为必考科目;物理、历史设置为首选科目,必选其一且不能兼报;此外再从化学、生物、地理、政治中选考2门。
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成为首批试点,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当年秋季入学的新高一学生开始实施。作为新高考改革的先行先试者,上海和浙江取消文理分科后,考试科目都实行了“3+3”选科模式,即3门必考科目+3门选考科目。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选考科目为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等,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浙江省7门,包含技术)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江南汇名校资源网入口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标志着新一轮新高考改革拉开序幕。今年正值新高考改革实施十周年。高考改革事关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以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教育强国建设,影响重大。基于此,澎湃新闻推出“新高考实施十年”专栏,梳理总结新高考下考试模式、考试内容、招录方式等的变化,分析高考综合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探讨深化完善高考综合改革的路径方向。
中国教育在线发布的《2023年高校招生调查报告》认为,新高考改革用了分批次审慎推进的方式,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首批为试点阶段、第二批为扩大试点阶段、第三批为规模化推进阶段、第四批起为全面实施阶段。
第五批是2022年河南、陕西、山西、四川、云南、宁夏、青海、内蒙古8省(自治区)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将于2025年落地;考试科目将同样采用“3+1+2”模式。
《2023年高校招生调查报告》指出,首批试点新高考的省份上海和浙江采用的是3分一段的等级赋分制,起评分为40分。第二批试点的山东省,吸取首批试点省市的经验,结合本省考生数量大的实际情况,采用了1分一段的等比例赋分,起评分为21分,增加了赋分成绩的区分度。此后,第三批、第四批和第五批改革省份都采用了1分一段的等比例转化赋分方式(具体方案略有不同),以便有更好的区分度,方便高校选拔人才。另外,浙江也于2021年将赋分方式从3分一段的等级赋分调整为1分一段的等比例转化赋分方式。
2017年,北京、天津、山东、海南4省市作为第二批改革试点,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0年落地;考试科目沿用了首批试点的“3+3”选科模式。
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的评价,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参与等方面,重在反映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成长情况。学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经学校审核、公示,上传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后,可作为高校招生的参考依据。如,部分高校在“强基计划”等招生中,就参考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