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氏是南朝时人,为护佑岭南百姓,甘当人质 7 年,隋统一后更是以死劝谏长子钟士雄归顺朝廷,守护岭南的和平生活。她去世后,唐太宗“眷切先臣”,命人撰文并出钱为她立碑,其墓志《蒋烈女碑》评价蒋氏“气英而胆豪”,为一时之杰。
在唐朝,作为女儿出生,有时候会被遗忘。据历史学家姚平的估测,全唐父母的墓志里,平均会漏掉 1 到 2 个女儿。但从早唐到晚唐,记载女儿的比例逐渐升高,而且还能找到一些追忆潸然的亲情故事。
一是“貌美”的式微和“不打扮”的兴起。《唐代女性墓志的书写研究》指出,“唐朝前期,社会安定,中上层阶级女性生活富足,打扮精美。而唐后期,国难频发,许多中上层家族都经历了战乱和动荡的摧残……女性要应付艰辛的生活,在打扮方面更加保守。”
《追怀生命:中国历史上的墓志铭》一书写道:“墓志铭的功用是帮助墓主从今生过渡到死亡世界,保证他/她在冥界的安康,并向冥界通报他/她的身份地位……一份典型的墓志会提及死者的子女及其婚姻,死者的第三代,子孙的学业、科考、职官等的完整信息。”
而被套话所折叠的人生经历,又何尝只有郑氏?在数十篇墓志中,我们读到很多女性在丈夫死后的漫长余生,仅用“孀居教子”一词来概括,但她们究竟克服了多少困难险阻,已不得而知。
但正是这样埋怨丈夫的文字,却比成百上千篇墓志里司空见惯的“举案齐眉”“相敬如宾”真实得多。复杂的感情与自己的文才凝结成赠予丈夫的铭文:“其生也天,其死也天,苟达此理,哀复何言?”(你的出生是天意,你的死亡也是天意,如果明白了这个道理,悲伤又有什么用呢?)
况且“才为女师”本身也是女性墓志铭中的惯用词。其余的像“生而聪惠,长而仁明”“静以守内,进退如一,德为世范”,更不过是女性墓志铭中常用的套话。
值得一提的是,与唐代前后的社会相比,唐代母亲的社会地位和家庭地位都非常高。一个标志是,武则天提出“请子父在为母服丧三年”,意为若母亲去世,即便父亲还在世,孩子还是要为母亲服丧三年。而在此之前,父在,子仅为母服丧一年;无论母在或不在,若父亲去世,子都要服丧三年。陈弱水因此说,唐代存在着一种“女性主义的冲动”。
宫女的墓志最苍白,没有祖辈、没有丈夫、没有子女。有研究论文写道,宫女的墓志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按同一种格式“填写”的。同一种格式的墓志,有时多达十几方。“填写”宫女墓志的职责,照例是由宫廷有关部门承担。有两方上元二年的墓志,名字、籍贯之处皆预留出空格,以备填写,但实际上从未填写过。
她的祖母曾对其父亲说道:“此女甚奇异,不要随随便便把她嫁出去。”父亲为其选才士李公为夫,生有一子。四十五岁时,杨氏因丈夫去世悲痛万分,十一日后自己也去世了。
总字数上,身份尊贵的妃嫔和皇室女子为最多,已婚女子(妃嫔和皇家女子不计入其内)次之,接着是普通未婚在室女(尚未出嫁的普通女性),出家女子、宫女。出家女子也会有一些关于丈夫和子女的描写,唐朝佛教盛行,有女子守寡之后选择出家。
宝登录入口1955 年林徽因去世,她的墓碑上只刻了七个字:建筑师林徽因墓。作为中国现代建筑学的奠基人之一,林徽因在宾夕法尼亚大学,以优异成绩修完建筑课后,却没拿到建筑学学位,直到 2024 年,即林徽因入学 100 年后,宾大才计划追授这一学位,宾大设计学院院长弗里茨·斯坦纳 (Fritz Steiner)说,当年没有授予她学位的主要原因,是她的女性身份,而这个错误如今需要被纠正。
再比如,2013 年考古人员在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发现了上官婉儿墓。她是罪臣之女,也是巾帼宰相。专家们一般认为,她墓志里的悼词是由太平公主所写:“潇湘水断,宛委山倾,珠沉圆折,玉碎连城。甫瞻松槚,静听坟茔,千年万岁,椒花颂声。”
比如天宝年间,郑氏执笔为她的丈夫写了墓志,文辞典雅,情真意切。而郑氏死后与丈夫合葬,二人的墓志铭被同时发掘出来。对于郑氏突出的文才,她的墓志铭中却只有一句“才为女师”(才华能做教育妇女的女教师),便更无具体描写。
弘农郡君杨氏的墓志由其二哥和三哥执笔。兄长们的回忆中有一个动人的细节,说杨氏幼时圆润秀丽,又机智敏锐,叔父京兆尹很疼爱她,常将她捧在手上与之玩耍,一日路过门口时不小心伤了她的头,杨氏很疼,却还是佯装笑容。叔父见之,心疼又惭愧,从此对她更加宠爱。
“摒铅华,绝浮奢”成为唐代后期知识分子对女性的新要求。上述研究还写到大中年间的一位李夫人。李夫人在结婚之前,“未尝瞬息不为歌舞娱”(没有一刻不为歌舞而欢愉),在丈夫死后,李夫人蓬头垢面,再也不装扮自己。
例如周氏在其夫曹因的《曹因墓志》中提笔写道,丈夫“三举不第,居家以礼义自守”,最终却死在了去长安领官的半道上。朝廷公卿、乡里邻人无不叹息,而周氏却“独不然”,她有自己的看法:丈夫虽死,但家里有田地,可以奉养亲人,屋里有书籍,可以教养儿子——“何忧喜之有哉”(有什么好伤心的呢)?
但有一些标准,放在今天的道德标准看,显然已不合时宜。比如赞扬女性誓节孀居,为丈夫守贞,而唐朝男性再娶的情况有很多;又比如赞美女性不妒忌,而唐朝时男性纳妾很普遍。有一篇墓志如此写道:“时六房同居,和睦上下,抚诸姑侄,有若己子”,同其余妻妾和睦共处,善待别子,深受赞叹。
晚唐时期的支志坚出身世家,因年幼多病,九岁入浮屠。845年,唐武宗发动会昌法难,“天下所拆寺四千六百余所,还俗僧尼二十六万五百人”。其时已经37岁的支链师只能选择由佛入道,改变自己的宗教身份,以免牵连家人。
历史学家姚平在《唐代女性的生命历程》中写道,在其统计的1560篇唐女性墓志铭中,有1230篇为已婚妇女。其次是包含了女尼、女道士的未婚女性,再之后是宫女。
二是在唐后期,对女性刚强的记载多于前期。晚唐的一篇墓志称墓主“性刚尅,有难犯之色”,性格刚烈、正直,令人难以冒犯,比之通常的“温柔和顺”,这样的描述很少见。
然而,在唐朝,成为母亲也不容易。据《唐代女性的生命历程》里的说法,唐代贵族妇女不少因产而死,到了动荡的晚唐,死于育龄的墓志数占总体墓志的比例甚至达到了45%。
我们按时间抽样整理了《唐五代墓志专目数据库》中的 605 篇唐代女性墓志。从唐初到唐末的三百年间,女性的命运被时代所裹挟,时代又继续向前。
有一位父亲为 16 岁就去世的女儿作墓志,言辞恳切,他写道:因为自己身体不好,女儿生病时虽然很苦痛,却依然瞒着自己;因为家里穷,女儿总是克制着自己想要好东西的欲望,自己对此深怀愧疚。另一篇《唐故北海范氏夫人墓志铭并序》则记录了一位思女心切的母亲范氏,不远万里探望女儿,最后竟死于回程的途中。
但更有意思的是,墓志记录下的未必都是突出的成就、坎坷的经历,也有女性琐碎的日常,和她作为一个普通人被亲人深深怀念的时刻。
有意思的是,如果我们把时代切分成唐前期(早唐和盛唐)及开始衰落的唐后期(中唐和晚唐),会发现社会对女性的赞美词出现了微妙的变化。
更不同寻常的是,和其它女性墓志铭常有的描写顺从丈夫、丈夫死后妻子痛苦得要追随丈夫而死不同,周氏坦率地表达自己的心绪——“归公八载,恩义有夺”(嫁给这个男人八年,却一直被忽略,丈夫对不起夫妻恩义)。
而另一种能体现女性身份变迁的标志,是她们的一生凝成了一行怎样的标题。在早唐和盛唐,更多时候她们被写作某某人的夫人,某某人的女儿。到了晚唐,她们终于有更多机会以自己的名字单独出现在墓志的标题上。
不单是林徽因,以墓碑为载体,能读到很多不同年代女性的故事,因为在古代,女性难入正史。很多女性的生平被一划一划地刻在墓碑上,是为“墓志”。
常见的标准是守礼合宜,贤良淑德、仁慈温良亦是非常重要的品质。《唐故岭南节度使右常侍杨公女子书墓志》记载,京师发生瘟疫,子书的兄弟姊妹接连染病。子书前去探望,“忧劳内侵”,不到十天,就去世了。
我们选取唐朝的女性墓志。不仅因为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很特殊的时期——开明繁荣且有过罕见的女性统治的历史,更是因为唐朝是中国历史上墓志最为繁多的时代,“皇族贵戚、达官显宦、一般官吏、庶民百姓、宫女尼姑、僧人道士,无不有墓志入葬”。
在唐朝,大多数女人都会结婚,成为妻子。姚平根据 299 份记录出嫁年龄的墓志铭作了计算,发现唐代妇女平均结婚年龄为 17.6 岁。以晚婚为耻的心态随处可见,《唐故清河张氏女殇墓志铭并序》便花了很大的篇幅来解释张氏为何到了 19 岁去世时仍未出嫁。
还有一篇墓志记录了一位选择改嫁的女性,这在丈夫死后绝大多数女性都只能孀居自守的唐朝,极为少见。她自幼聪慧,擅长诗文礼仪。十二岁时嫁人,生有二女。后来改嫁,被封为沂水郡君。她在七十四岁时去世,要求不合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