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发挥科技驱动作用,向智能化要生产力,让多元解纷的触角不断延伸,释放‘提质增效’和‘便民服务’的叠加效应,将‘公正与效率’体现在智慧审判执行上。”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某企业负责人刘先生在导引员的帮助下,通过“光谷司法快线——司保通号”平台自助机,完成了企业经营风险评估,并现场向法官请教相关法律问题。据介绍,截至目前,该庭通过发出《数字法治体检报告》,惠及企业3000余家。
多方参与,多点发力,多管齐下。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与“两所”等基层单位开展常态化协作660余次,案件调撤率43%,审判质效持续向好。
侏儒山北踞汉水、南临长江,辖区内传统农业、湖区居多,蔡甸区人民法院侏儒人民法庭紧扣涉农企业法律需求,通过“三级问诊”,为涉农企业靶向发出司法“建议函”,全力护航“三农”发展。
在“金融之城”加速崛起、金融司法需求日益旺盛的大背景下,武昌区人民法院水果湖人民法庭与湖北银行业保险业纠纷调解中心协同发力,开展金融诉调对接工作试点,挂牌成立“法院﹢银保调”诉调对接工作室,并互设巡回审判点和调解工作室,部分案件在诉前被推送至省银保调中心成功调解。上半年,水果湖法庭新收金融类诉讼案件同比下降14%。
在水果湖法庭“昌融云调”工作室,一起金融纠纷在“云上”远程调解成功,调解全过程的文书及证据材料、司法确认裁定书等同步上链,各类诉讼服务“一码通”,矛盾纠纷“一体化”源头化解。去年以来,该庭案件办理速度同比上升35%。
江岸区人民法院百步亭社区人民法庭结合近年来辖区涉“宠”案件办理情况,推动社区制定《百步亭社区宠物管理公约》,进一步规范养犬行为、促进邻里和谐,获得居民的一致点赞。
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枫桥经验”的基因,已深深嵌入“平安武汉”“法治武汉”建设,一幅和美与共、“枫”景正浓的画卷在这片沃土上徐徐展开。
“人民法庭将充分发挥‘三个服务’职能作用,将‘确保有效执行’的目标带入审判阶段,强化自动履行,促进定分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武汉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推进道交纠纷的预防化解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群众日常出行“烦心事”,今年以来,江汉区人民法院充分依托民意街人民法庭,大力推行道交纠纷“一件事改革”:通过与驻交通大队保险公司对接,实现诉前“一次鉴定”;以“问诊式庭审﹢处方式文书”实现分离式裁判,确保“一次开庭”到位;判后联动保险公司提高理赔效率,力促“一站履行”高效兑现。
在山水恬静、风光秀美的黄陂区长轩岭街,黄陂区法院长轩岭人民法庭紧扣旅游产业发展重心,开展“助力产业、法治随行”主题宣传活动,引导民宿经营者提升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以法治之力守护消费者的“诗和远方”。
黄陂区人民法院黄家河人民法庭以“法庭﹢妇联”协同发力,设立家事共享法庭,将家事矛盾化解在源头;硚口区人民法院长丰人民法庭以“法庭﹢建管”共防共治,促进在建项目矛盾隐患就地化解……近年来,武汉全市人民法庭积极整合资源力量,探索“法庭﹢N”联动联调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共解。一个以法庭为中心点,交管、妇联等行业组织为横纵轴的纠纷多元化解“同心圆”逐步形成。
“‘一件事改革’推行以来,法院新收道交纠纷同比下降31%,结案用时同比缩短40%,四分之三的案件以调解、和解撤诉等方式实质性化解。”江汉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鼓励多方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格局。今年以来,全市人民法庭参加综治联席会议440余次,发送司法建议、工作意见40余份,形成隐患排查、前端化解、综合治理的多元共治良性循环。上半年,全市法院一审新收民商事案件数同比降低14.45%。
法官的解答让当事人放下心来——目前,全市人民法庭“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已逐渐成为现实。当事人可以随时上传诉讼材料、与法官实时沟通,“足不出户”即可进行立案、参与庭审、达成调解协议。
ballbet贝博官网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作为审判体系的“神经末梢”和“基层土壤”,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支点作用,解好一道道基层治理“方程式”,解开一个个矛盾纠纷“心头结”。
保护文明、传承文明,既有久久为功的治理,更有防患未然的守护。今年5月,为保护传承长江文物和文化遗产,作为环境资源巡回审判法庭,江夏区人民法院五里界人民法庭发布司法保护令,提出明确禁止事项,包括禁止对槐山矶驳岸的古砖、古碑、古墙、古柱石等实施拆除、损毁、占用、刻划、涂污等破坏活动等,为文物保护筑牢安全底线。
在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一站到位”已成为关键词: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走马岭人民法庭创新打造“司机之家”物流业共享法庭,让园区企业“足不出园”快速解纷;青山区人民法院红钢城中心人民法庭探索建立家事案件判后回访和观护机制,通过回访督促义务履行、协助案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