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能作为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与全市行政机关形成保护公益合力,在生态环境资源、安全生产、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久久为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件;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促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划定水源地保护范围225处。
nba98篮球网录像回放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到依法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从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到制发检察建议;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办理到推动对诈骗问题的综合治理……2023年,这样的检察办案场景在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上演。
检察人员是否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关系到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关系到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廉洁自律筑牢“底线”,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配合监督执纪执法,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坚持将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在平常,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积极推进廉洁文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规范司法已逐渐成为检察干警的一种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
对标平安延吉建设工作要求,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全力保障政治安全、经济安稳、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在服务大局中彰显检察担当。2023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49件423人,其中批准逮捕197件30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465件2072人,其中提起公诉1031件1468人。同时,依法办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18件28人,涉案金额1.2亿元。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我们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以思想政治建设引领正确发展方向。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政治建设培根铸魂,始终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鲜明的政治底色,全面促进“党建+检察”有效融合,探索创建“延检青锋”党建品牌;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院党组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确保上级决策落地有声;定期研判意识形态工作,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宣传,确保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千头万绪的工作,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2023年,延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意愿,真抓实干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努力答好“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新时代答卷。
“一年来,我们准确分析和把握全市检察业务工作态势,全面检视问题和短板,坚持以办案为中心,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十大业务’一体推进,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为检徽增光添彩。”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如是说。
社会治理与检察工作密切相关,既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也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切实提高检察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3.47%,确定刑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8.06%,依法不批准逮捕43件89人、不起诉455件575人,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创新社会治理贡献了“法治智慧”,体现了检察担当;积极投入到“断卡”行动中,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准逮捕9件28人,提起公诉80件129人,守住了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结合工作实际,检察官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20余次,服务群众4000余人次;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依托智慧检务大数据运营中心,研发了“财产刑法律监督模型”和“司法救助数据平台”法律监督模型,利用模型发现案件线索300余件,“财产刑法律监督模型”在全省检察系统竞赛中获得三等奖。
法治既是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也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营商环境建设,制定出台了办理合规案件工作指引;组织人员走访企业12次,解决各类问题5个,提供法律咨询20余次;提起公诉假冒注册商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53件92人。
真情守护未成年人。2023年全年,受理涉未成年人审查逮捕案件20件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件70人,不批准逮捕1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16件16人。把“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工作始终。
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起案件之中,是法治的“生命线”。一年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把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作为法律监督重点,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这一目标,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21件。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等措施,化解行政争议3件;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1份,推动开展行业整改21次;稳步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件,有关单位全部采纳。
发挥检察建议的刚性作用,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综合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共整改交通安全问题15个、修整窨井盖100余个。
作为“四大检察”之一的刑事检察是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加强刑事侦查监督,提前介入、引导侦查60件次,监督立案、撤案13件,追捕追诉23人;优化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5件,全部得到上级院支持;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运用“派驻+巡回”检察工作模式,全力维护监管场所安全稳定,全年共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122件;持续推进解决“收押难”“送监难”问题,督促收监执行44人。
为了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不断完善教育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监督基本理论、法律专业素质、新颁布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全方位保障各类业务培训和挂职锻炼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院党组书记带头上专题党课,班子成员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2023年,累计开展业务条线培训50余次,累计参训700余人次。
在检察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延吉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审时度势,顺应时代发展和法治进步的新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按照“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团结带领全体检察人员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谱写了人民检察事业新的篇章。
民事检察让“假官司”等乱象无处遁形。针对虚假诉讼发现难、查处难等问题,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惩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以精准监督为导向,多元化推进民事检察监督,办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23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12件,均得到采纳;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件,全部得到法院支持;推动民事审判监督向审判人员违纪违法深层延伸,对已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进行“回头看”,实现了“对案监督”和“对人监督”相结合。
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始终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重要的工作目标,加强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一站式”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一年来,接待律师远程在线阅卷51次,保障了律师及当事人的权益;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年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101件,回复率达到100%;深化信息公开,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参与检察听证等活动100余人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2127条;加大对因案致贫返贫群众的救助力度,办理司法救助案件6件6人,发放救助金8.5万元。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参与社会治理……一年来,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围绕中心工作能动履职,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大局中谋划推进,服务延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延吉市人民检察院将坚定不移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以高效的检察履职助力延吉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延吉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4月22日,记者走近位于浙江省嵊泗县花鸟岛上的“花鸟灯塔”。花鸟灯塔始建于清同治九年(1870年),至今已有150余年历史,有“远东第一灯塔”之称。1997年,花鸟灯塔被国际航标协会(IALA)列为世界历史文物。2001年6月25日,花鸟灯塔成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图为游客参观花鸟灯塔。(无人机照片)
黑恶不扫,社会难稳;黑恶不除,民心难安。延吉市人民检察院紧扣百姓所盼、发展所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起诉涉恶犯罪1件2人;依法惩治各类职务犯罪,受理延吉市监察委员会移送案件9件10人,全部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