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员李黎表示,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不法分子有的通过“设局”制造或捏造他人对其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害来实施;有的通过自伤、造成同伙受伤或利用自身原有损伤,诬告被害人来实施。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性质恶劣,危害后果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应受到严肃打击。作为普通民众,在面对他人挑衅时,应尽量选择更为平和的方式去处理,若发现对方可能是碰瓷或其他疑似违法犯罪行为,应果断拨打报警电话。
但在去年12月4日的一次“碰瓷”中,当他们以同样方式要求对方赔钱时,由于价钱过高,双方没有协商一致。几天后,他们便到派出所报案,称对方没有按照协商的内容向他们支付赔偿款。派出所民警在查询两人的身份信息后发现,他们之前曾有过多次类似的报警纠纷。
在看到疑似高度醉酒的人出现时,他们其中一人就故意上前碰撞,导致双方发生口角。在争吵中,二人还故意激化矛盾,用不堪入耳的话语挑衅对方。如果对方想要道歉离开,他们还会不依不饶,用恶劣的语言辱骂、激怒对方,“你打我啊,有本事你打我啊。”让对方动手殴打自己。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事先策划、分工,事中相互配合,事后平分钱款,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在醉酒之后脾气可能会变得暴躁、易怒,因此他们的作案目标就是这类人。而在高档场所消费,意味着这类人有着较高的消费能力。同样,赔偿能力也较高。
去到派出所后,他们就以受伤为由,要求警方对醉酒者进行行政处罚。为了不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数位受害人都选择以赔偿的方式来调解。
因此,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同时,向被害人退赔损失,目前已退3.6万元,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中欧在线电脑版90后的李某豪在成都开了一家健身房,偶然从网上得知一种新型的敲诈勒索方法,他和朋友陈某便准备一试。从去年8月到12月期间,他们二人便在凌晨时分游走在高新区比较繁华的高档酒吧、KTV聚集点,伺机寻找作案目标。
为了不露馅,他们还商定行动不能太频繁,否则容易被警方发现。据统计,5个月内,二人在高新区交子大道“啤酒先生”门口、桐梓林南路附近、科华南路339号明宇豪雅酒店附近上演了5次相似戏码。其中,有3次“碰瓷”成功,最终获利7.4万元。
民警觉得异常,便调取涉事地周边天网监控,发现了他们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便传唤他们到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导致案发。案发时,他们手机里此前拍摄的多段现场视频,也成了证据之一。
据高新法院刑庭审判员李黎介绍,二人分工明确,“一人被动挨打,另一人就站在旁边用手机录像”。等到录下对方向同伴挥出拳头,就立即停止并报警,“把伤害控制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