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怀说,中江县人社局表示,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顾良达与乡政府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社保,因此难以直接认定为工伤。
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此问题上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在其发布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疑难问题的解答》(粤高法(2017)147号)中明确指出,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其对外招聘人员发生的用工关系,如果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应按劳动关系处理。
然而,中江人社局认为,其并未刻意为难,只是依规办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而村委会属于村民自治组织,并非用工主体,村干部则由村民选举产生。因此,村干部与乡镇和村委会之间,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也不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顾良达的儿子顾怀始终认为,其父亲有任职手续、工作委派单和工资发放记录,且父亲被打是上班期间,发生在办公区域,理应被认定为工伤。他指出,父亲的工资一直由乡政府发放,这足以证明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澎湃新闻此前刊发评论认为,现在全国有数以百万计的村干部在基层工作,这么庞大的人群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保障,无疑属于法律上的一个漏洞。但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并做出改变。
文章表示,如果村委会工作人员是因公共利益受伤,可参照适用《民法典》相关规定,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上述下乡被狗追撵受伤的村干部,可由狗的饲养人,或者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旗下公号发布的上述分析文章也提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基层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村委会和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加入。村委会、居委会与外聘人员劳动关系的已经被摆上台面。而外聘人员与村委会、居委会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界定,一直是实务中的一个难题。
该文章认为,村委会成员并非脱产从事村委工作,主要还是从事农业生产。村委会工作人员的收入也非一般意义上的劳动报酬。只是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给予适当补贴。
澎湃新闻注意到,虽然都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村委会和居民委员会也有差别。成都武侯区一位居委会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居委会工作人员,均按上年度工资收入基数缴纳“五险一金”。
黄角树村此前的村党务、村委公开栏显示,顾良达生前不仅是村党支部副书记,同时还任村监委主任。顾怀认为,父亲顾良达与乡政府、村委会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法否认的。
澎湃新闻注意到,全国村社干部的工资待遇无统一标准,也有地区为村干部购买了社保。四川成都地区一位村干部近日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所在的乡镇,由乡镇财政统一为村干部购买了“五险一金”。
全民彩票welcome网站登录入口据顾良达儿子顾怀(化名)和当地村干部介绍,2023年12月7日,村民陈道贵与一名村干部在村委会办公室发生冲突,村党支部副书记顾良达用手机对冲突过程进行拍照摄像,准备取证报警。该村民转而对顾良达实施殴打,顾良达遇袭后当场发病身亡。事后,陈道贵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捕。
澎湃新闻注意到,根据相关规定和一般的司法判例,村干部工作时间出现伤亡,的确难以认定为工伤。但一些地区已先后出台相关规定,将村干部纳入到工伤统筹的范围内。
不过,四川律师冷鑫鸿认为,顾良达这种情况,按照目前的法律法规,“工伤认定”走不通,但无论从事什么工作,只要在工作、履行职务期间造成了人身损害,一定是有责任方的。可以通过民事调解,或民事诉讼,认定村委会、乡政府的责任,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据这位村委会委员介绍,他们的工资由乡财政一季度发放一次,平时按70%发放,剩余30%年终发放。目标考核完成情况不好的会被扣钱,“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购买社保,我们也不可能要求乡镇购买”。
成都青白江区一村党支部书记说:“我们是脱产、全职,‘早九晚五’按时上下班的。”他称,据他了解,成都村干部基本上都由乡镇财政统一购买社保,但区县之间标准并不统一,实际上就是由各区县的经济水平决定的。
在广西北海,从2015年9月起,村(社区)“两委”干部就可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每月按广西上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1%的费率缴纳,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50%,各县区财政承担50%,个人不缴费。
这位村委委员还表示,2024年开始,其银行卡里每个季度的工资备注变成了“报酬”。此外,村干部离职之后,政府会发放一定的补贴,名称叫“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补贴多少与在村委会工作年限挂钩,如果干满15年,最高可以拿到140元/月。顾良达在村委会工作已经20多年了,如果正常离任,可以按最高标准领取补贴。
事后,顾良达的家属为其申请工伤认定被拒。2024年3月25日,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中江县人社局”)认为,顾良达与白果乡政府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决定中止顾良达的工伤认定。
在绵阳北川这样的县,县城的居委也是按标准缴纳社保,其他地方的村委则没有社保,不过会发一部分保险补贴。北川县一位村党支部书记向澎湃新闻出示的工资记录,备注栏里没有“工资”字样,而是“村(社区)干部误工报酬”。
人社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旗下公号“人社法律服务”2023年10月发布文章剖析的一则案例显示,某村委会委员下乡工作过程中被三只狗追撵,在躲避过程中受伤致腰部压缩性骨折。该村干部先后进行劳动仲裁、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其与村委会之间的“劳动关系”,但仲裁委不予受理,法院驳回了其请求。
然而,现实并非这么简单。6月19日,黄角树村一位村委会委员、顾良达生前同事向澎湃新闻表示,他们这样的村集体其实也没钱,根本承担不了类似责任。该案中虽有侵权责任人,但其是否具有民事责任赔偿能力,目前也不清楚。
黄角树村一位村委会委员、顾良达生前同事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们虽然是由村上选举产生的,但在乡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乡政府会向他们下达各项目标任务,还要进行考核。
不过,冷鑫鸿表示,针对具体个案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从长远看,还是需要有统一标准和办法。从全国范围内来看,目前也并不缺解决此类问题的成功案例。
比如:江苏南通市、广西北海市、贵州遵义市习水县都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将村干部纳入到工伤统筹的范围内。去年7月,浙江出台“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将包括村干部在内的7类特定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