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以来,雒容法庭诉前调解团队采取“法官+法官助理+新乡贤调解员”模式,在诉前调解、诉讼辅导、诉前鉴定、诉前送达等工作上积极作为,累计诉前化解纠纷574件,引导诉前鉴定质证25件。
原来,小周和小谢经人介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双方按壮族传统习俗订立婚约,小周向小谢给付彩礼3.9万元及送银饰一套。结婚3个月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感情出现裂痕,引发离婚诉讼。小周要求小谢退还彩礼及银饰,小谢予以拒绝。
“一开始,我是帮村民调解。调解成功后,领导说我有这么好的调解技巧,又有群众基础,能不能做调解工作?我觉得很有意义,就加入了调解队伍。”乡贤黄富安表示。凭借数十年和群众打交道的经验,黄富安在雒容法庭做起案件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其熟悉当地人情世故、乡俗村规的优势,参与协助化解乡村纠纷,维护邻里和睦。
在壮族聚居区,银饰不仅是装饰的瑰宝,更是情感与文化的传承。当这种富含文化内涵的物品在离婚纠纷中成为争议焦点时,如何妥善解决,才能既维护法律尊严,又尊重民族文化,成为法庭面临的一大挑战。雒容法庭在处理一起涉及壮族银饰退还的离婚纠纷中,通过法律与民俗巧妙结合,实现双方和解。
“我们持续探索法律与民俗的和谐融合之道,尊重民族文化传统,充分发挥法庭在多元解纷、诉调对接、基层治理等方面的作用,以法庭之力助推基层之治。”鱼峰区法院院长罗金新表示。
“坐下来,喝口水,慢慢讲……”黄富安以长辈的身份劝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以“和”为贵。在法官的加持下,调解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最终,几家人解开心结,消除怨气,都同意自费将入户门恢复为内开朝向。
对于这起纠纷,雒容法庭没有简单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裁决,而是积极探索法律与民俗的和谐融合之道:一方面,深入调查壮族银饰在当地文化中的意义,了解到壮族银饰是男方的“传家宝”,用来送给自己的妻子,传承给下一代,要回银饰是壮族汉子想争回的“面子”;一方面,法官联系村干部、网格员及司法所工作人员,邀请当地壮族长老参与案件调解,多方联动,以“劝、谈、说、教”调解方式,最大程度消除双方的对立情绪。
“各位贝侬遇到纠纷莫冲动,莫要冲动走错路。”法官和群众围坐一起拉家常话冷暖,与群众打成一片。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诉讼难问题,“现在立案不麻烦咯……”法官耐心为大家讲解一站式诉讼、打官司不求人、立案流程以及网上立案操作方法等群众关心的问题。
“贝侬(兄弟)停一停听一听看一看,学习法律不受骗……”雒容法庭法官从少数民族群众个性化需求出发,充分发挥语言优势,用壮话、瑶话、桂柳话、普通话向过往群众讲解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政策,将宣传单中的内容转化为“接地气”“聚人气”的民族语言、地方方言,鼓励大家面对矛盾纠纷时,用法律知识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黄富安充分发挥乡贤“人熟”的优势,与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村里实地走访核查情况,了解到4户被告擅自变更大门朝向的原因多为考虑自身方便及风水玄学因素,且坚持“大家都不改我也不改”。
“小周、小谢,现在我们正式开始调解。坐在两边的分别是村干部、网格员,壮族长老和司法所调解员。虽然你们最后没有走到一起成为一家人,但也相处过一段时间。今天我们一起心平气和地商量,以最好的方法化解纠纷。”雒容法庭法官朱张燕说。
赶圩是广西农村特色的交易习俗。圩一般设在乡镇中心或交通要道所在地,圩日是乡镇最热闹的一天。如何让法治宣传与赶圩民俗活动相得益彰,雒容法庭有自己的巧思。
近年来,在探索推动家事纠纷源头就地化解的道路上,雒容法庭充分考虑到当地文化背景和民俗习惯,将辖区各部门和各领域的法律能人纳入基层解纷的“朋友圈”。自2023年以来,雒容法庭引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基层自治组织调解等调解方式,对接20家人民调解委员会和102名村(居)干部、网格员,实现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全覆盖。
“乡村纠纷涉及乡风民情等因素,深谙当地乡风民俗的人民调解员和德高望重的乡贤是重要的解纷资源。”雒容法庭法官欧阳九林表示。
发生在半塘村的一起纠纷中,原、被告双方是多年邻居,关系一直融洽,因更改入户门朝向问题引发争议。对于这样的案件,用一纸文书判决并不难,但不能真正解决问题,甚至可能导致两败俱伤。考虑到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特殊性,雒容法庭法官邀请黄富安介入纠纷处置。
黄金城登录跨越1300年历史,串联城市与乡村,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鱼峰区雒容镇有着深厚的民俗文化。近年来,鱼峰区人民法院雒容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民族风俗特点,推动司法服务激活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以司法温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探索出一条民俗与法治相融合的社会治理新路子。
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小谢逐渐认识到银饰退还的民俗意义,小周也对彩礼是否退还的法律规定有了清晰认识。最终,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女方不返还彩礼钱,但退还整套银饰。
雒容法庭还选取当地有价值的案件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校园、乡村、社区、田间地头和百姓家门口,在庭审中讲法理,在调解中讲道理,让群众成为司法活动的参与者、评判者、受益者,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