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退货“无理由”,不代表“无条件无限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上述条款还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除了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外,还规定了服装、鞋帽等商品“不完好”的具体判定标准为:商标标识被摘、标识被剪,商品受污、受损。在上述事件中,申请退货的大量裙子已经有穿洗痕迹,还有异味、汗味,并不“完好”。消费者的退货行为不仅可能违反该暂行办法,还影响商家的二次销售,给商家带来经济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行为并不是个例。如果消费者都在商品因自己原因“不完好”的情形下申请“七天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为节省成本将未经妥善处理的退回商品转卖给别的消费者,长此以往,不但诚信、良性的网络交易环境会被破坏,还可能扰乱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后患无穷。
牛牛棋牌应用网站6月10日,据媒体报道,一家网店负责人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多名学生网购其店铺服装,穿过之后,400多条裙子被集体申请退货退款。6月11日晚,该校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存在“一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情况,学校已对涉事学生批评教育。
如何防止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利在行使过程中出现“杂音”?相关部门要细之又细,多方调研,全面了解“无理由退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则。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退货交易中的“不可为”,也要明确“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代价。电商平台要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平台交易规则,制定更加规范、有效的售后条例,平等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权益。监管部门要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无理由退货”的实操边界,引导消费者诚实交易、依法维权。
网购已经成为现代消费者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但正如大家常说的“网购有风险”,在方便大家的同时,通过网络购物也因信息不对称,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商家通过虚假宣传、刷好评和销量等营销手段欺骗消费者,致使消费者被迷惑,购买了远离自己期望的商品,甚至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除特定情形之外,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该条款弥补了网购相对于线下购物的不足,保护了消费者正当权益,还能够倒逼经营者提高商品及服务质量。
网友评论更多
70介休c
男子欠56万勤恳打工被债主免25万♴♵
2024-11-24 10:57:19 推荐
187****6516 回复 184****6669:福彩确认贵州一人独中6.8亿♶来自永济
187****3612 回复 184****6653:张楠辞任抖音集团CEO♷来自河津
157****2831:按最下面的历史版本♸♹来自原平
50侯马465
狗子看到电动车充电起火1秒出击♺♻
2024-11-22 19:42:53 推荐
永久VIP:美媒下场报道梅西之乱♼来自霍州
158****3961:是谁让梅西香港之行“失约”未上场♽来自孝义
158****1770 回复 666♾:中美经济工作组举行第三次会议♿来自汾阳
35怀仁jw
回村的狗子已彻底“癫了”⚀⚁
2024-11-24 11:01:06 不推荐
鞍山li:日本第一男公关晒与梅西合影⚂
186****2031 回复 159****6178:杀妻谷歌工程师被收监 不允许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