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南京交警总算是迈出纠错和追责的第一步,但这并非终点。作为交通执法者,对一月出台的新规,为何三个月后还闻所未闻?究竟是无知无畏还是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到底是有关部门对政策条例宣传不到位,还是当事交警确实不掌握最新法规,还是罚款单的“老黄历”依旧沿用……这件事需要反思和深究的地方还有很多。
而随着社会发展,北京、杭州、四川等地早在2010年以前就陆续取消了自行车上牌政策,江苏则是在2023年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时,将自行车正式从需要登记领牌的非机动车“名单”中取消。该条例在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然而,他后续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了解到,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条例,自行车已无需上牌:自己竟然被错误罚款了吗?根据最新报道,涉事交管局已撤销针对当事人的处罚决定,并对当事民警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诚如警方通报所言,罚款的原因是执勤民警未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规,针对此事还须“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加强法制培训和执法监管”。但除此之外更重要的,恐怕还有对法治公正和公民权利的敬畏。此番“法盲式”执法乌龙,充分暴露了部分政府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学习不够,对政策条例掌握不深。以至于在具体的执法行为中,人为给百姓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也极大伤害了政府公信力。
另外,王先生的遭遇,或许绝无仅有。但他的较真,倒是为网友普了一回法,也为更多执法者提了个醒。对于来自交警等执法者的罚款,之前即便有人质疑合理性,因为罚款数额不大,往往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默认。而王先生的做法,于己洗清了这项违章的不公平处理,于警方帮助他们厘清了新旧法规的变化,于社会惠及所有骑着没牌自行车的人。
此次南京自行车牌照罚款事件虽小,却反映了更深层次的问题。政府部门需要采取更加积极的措施,确保所有相关政策能够得到有效传达并正确执行,避免政策成为“空中楼阁”。同时也应提升申诉和纠错途径办事效率,确保每一位市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无谓的侵害,增强公众对政府政策执行的信任和满意度。
大同攉龙电脑版最近,南京市的一则罚款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市民王先生因骑行未登记的自行车被罚款50元。“自行车也要上牌?”王先生虽然很纳闷,但想交警能正常开出罚单,可能确实有规定,于是当场扫码支付了50元罚款。
自行车上路要先上牌,其实是有历史渊源的。三四十年前的自行车可是普通市民家中的“大件”,当时出于对非机动车辆的管理和遏制偷盗现象的考量,自行车除了需要上牌照,还要缴税,上路还需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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