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刚:徐某自2020年1月以来,一共入职了197家单位,一共领到的工资性收入是206万余元,单月最大入职的公司家数是17家。我们统计了一下,他这17家的薪资是超过10万块钱的,就是说他一个月就有10万块钱以上的收入。
编写假的工作日志,找托冒充客户,这些行为在骗薪人员圈子里被称为“稳盘”,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尽可能延长骗薪时间,骗到更多的薪水。一般到了三个月试用期临近的时候,用人企业对于始终无业绩的骗薪人员也会失去耐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停发少发薪水的要求。此时,骗薪人员就会使出他们屡试不爽的“杀手锏”。
在获得公司负责人罗先生的好感后,杨某某提出了让自己手下的销售团队一同入职的要求,这家公司最终同意了杨某某的要求。从2022年9月开始,杨某某和他的销售团队共8人入职了这家网络科技公司,杨某某的职位是销售总监,月薪3万外加销售提成,其他销售人员月薪1万。
由于迟迟没有业绩,这让公司的负责人齐先生感到既困惑又着急。随后,他向管某某和左某某的两个销售团队提出,如果再没有业绩就减半发薪水。但让齐先生没想到的是,这之后不仅业绩仍然没有起色,两个销售团队的人也陆续消失了。
通过这样的理由,这些骗薪人员往往能够在受害企业轻松过关,随后为了尽可能多地骗取薪资,这些骗薪人员就会开始他们的“表演”。由于销售岗位往往对考勤没有硬性要求,因此骗薪人员每天都会声称自己在外面跑业务,并且定期提供虚假的项目进展报告和工作日志,营造出努力工作的假象。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相继对杨某某、徐某某、左某某等人判处十一年三个月至八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检察机关对职业骗薪犯罪成因进行分析后认为,被害公司在招聘环节、背景调查、社保公积金缴纳、日常管理等环节存在漏洞或者管理不严,让骗薪人员有可乘之机。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薛松:从劳动仲裁机构当时的角度来看,他看到的是一个一个的个案,看不出来这些人使用虚假的手段去进行骗薪的实质,所以他们只能从表面上来看,我给你提供了几个月的劳务。虽然没有业绩,但是按照合同规定你应该付给我底薪,所以这种情况下往往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是实际上这些骗薪人员不是劳动者,所以导致被害单位在劳动仲裁当中往往成为一个所谓的弱势群体,要么是败诉,要么是双方调解。
正规体育平台高薪聘请了销售精英和团队,业绩不仅没有任何提升,反而陷入了劳动纠纷中,这是上海数百家企业经历的糟心事。直到警方介入,这些公司才明白,原来他们遭遇了骗薪诈骗。骗薪人员在短短两年时间里,诈骗了数百家公司5000多万元。
涉案的200多名骗薪人员中,有70多人曾提起过劳动仲裁,均以被害单位败诉告终。企业之间缺乏信息互通、互享平台,骗薪人员的入职离职、社保缴纳、劳动仲裁、诉讼等信息分散在各个行政部门之中,企业及相关部门无法从全局掌握判断职业骗薪的情况,存在信息壁垒问题。对此,检察机关已经开始协调各方共建信息互通联动机制。
骗薪行为不仅造成了被害公司的薪资损失和业务停滞,骗薪者一人同时入职多家公司,严重占用正常求职者的就业机会,也会对整体营商环境造成破坏。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除了作案手法具有迷惑性之外,这些案件也暴露出相关企业管理不严、企业和企业之间、各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等问题。
按照规定,一个劳动者只能在一家公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同时入职多家公司进行骗薪是存在障碍的,频繁更换单位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也会引起招聘公司一方的警觉。这些骗薪人员是如何绕开这个障碍的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薛松:对于久远的简历,他们会找一些比较大的公司,甚至是杜撰出一些假的公司。假的离职证明上面显示的单位往往是一些很小的单位。小的公司联系方式不太容易核实到,一些大的公司时间比较久远,也不太容易核实到。
同时,另一位应聘者左某某也同样具有丰富的金融领域从业经历,为了尽快提升业绩,这家公司先后录用了管某某和左某某,在达成了用人意向后,管某某和左某某还同时向这家公司提出了一个要求,就是带着之前手下的销售团队一同加入公司。
被害公司负责人 齐先生:开始有各种理由离职,我老家有事情,我家里面是有人生病,反正有各种各样的理由,基本上到第四个月所有人都失联了。对于企业主来说,我就止损在了第三个月,那个时候我整体损失在30万元左右。
2021年3月,上海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推出了一个面向高净值人群的资产管理产品,需要销售人员拓展市场,于是这家公司发布了招聘信息,很快一名叫管某某的应聘者引起了公司负责人的注意,并脱颖而出。
最终,管某某和左某某分别带着他们的销售团队入职了这家资产管理公司,管某某和左某某都是销售总监,底薪分别是两万元和一万五千元,此外还有业务提成。之后的入职培训、业务拓展、每周工作汇报看起来都很正常,这些销售人员也会带客户到公司来谈业务,但两个月过去了,却一笔业务也没谈成。
被告人 陶某某:他只会拖延,就是说上家公司没有退出之类的,我也在跟上家公司交涉,可能上家公司的人事已经离职了,或者说直接跟老板谈妥,说等我转正之后你再给我缴,老板也会觉得这样挺好的,我也省一笔钱。
2022年9月,上海一家企业咨询公司发布了销售岗的招聘信息,一个无论是专业背景还是工作履历都非常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很快被这家公司看中,这个人就是杨某某。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王刚:2021年1月以来,一共入职的公司是211家,领取到的工资性收入是276万余元,单月最多入职的公司家数是23家,就是比徐某还要多一点。
徐某某的妻子管某某同样也是一名骗薪人员,她就是节目一开始号称自己“每个月业绩能上亿”的那个管某某。据调查,管某某的骗薪行为同样触目惊心。
被害公司负责人 罗先生:我们做销售的人是在市场上的,不需要坐班的,只要我们建一个群,在群里面就是相当于打卡一样,报到一下就OK了。
经查,徐某某、杨某某两名犯罪嫌疑人都是初中毕业,但经过“包装”,他们在简历中摇身一变成了金融或经济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然而这些毕业证和学位证都是他们伪造的。而对于以往的工作经历,他们也会有针对性地进行虚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石玮:其实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在学信网查询这些骗薪人的学历是比较简单的,你发现他有伪造的痕迹的时候,我们抽丝剥茧,就重点审核。在招工的入职的关口,规范入职的手续,以及特别是要及时缴纳社保,在管理这个关口的时候,我们建议其实有个科学的考核机制,并不能是因为为了做出业绩而对他无限宽限的一个管理。
付出了30万的薪资,浪费了3个月的时间,颗粒无收。有相同遭遇的不仅仅是这一家公司,2022年8月,上海另一家网络科技公司也发布了招聘销售人员的信息,很快一名姓杨的应聘者凭借出色的工作履历和销售能力被公司录用。
杨某某顺利地在这家企业咨询公司获得了销售总监的职位,底薪两万五千元,此外每月还有报销额度。在这家公司为杨某某办理入职手续时,住房公积金缴存出现了问题。
这个到手月工资3万多元、提成10万元上下的银行流水电子文件,是这些骗薪人员伪造的另一个重要作案工具。通过这些假的工资提成流水,他们不仅可以主张更高的薪资和待遇,同时也从另一个侧面证明了他们有完成大额融资或销售业绩的能力。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薛松:怎么联合这几家部门从事前去杜绝这些案子,从体制机制建设的角度去杜绝,包括劳动仲裁机构以后怎么及时跟我们对接,建立一个共同的数据库或者黑名单等等方式,来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过了一个月后,公司负责人罗先生提出,要办几场路演活动,向客户详细介绍一下项目内容,并让销售团队组织目标客户来参加。随后三场路演活动相继举办,虽然有几十名客户参加了这些活动,但最终没有一人实际投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薛松:如果说一旦查出来真实的社保,被害单位会发现每个月都在换着缴社保的单位,所以容易露馅,所以他们是拒绝被害单位给自己缴纳社保的。
检察机关在对案件进行审查过程中发现,这些骗薪人员应聘的都是销售岗位,他们追求的是在最短的时间里针对更多公司骗得更多的薪水,也就是同一时间入职尽可能多的公司,同时实施骗薪行为,其中一名叫徐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尤为突出。
然而过了一段时间后,这家公司发现,杨某某不仅业务毫无进展,而且每个月报销的费用也十分异常,除了交通、餐饮、娱乐之外,还包括购买手机、珠宝甚至搬家等等。
被害公司管理人员 孙女士:就缴了一金,缴不进去,大家觉得很奇怪,我们就叫财务去查,但是要拿他的身份证去查,我们查不到,要拿他本人的。老板还说财务不要怀疑他,就不用管他,就缴不进去先不缴吧,就给他缴了五险。
此外,这些骗薪人员有时候还会提出带团队加入招聘的公司,按理说,人越多越容易暴露,那他们又为什么会这么做呢?办案检察官介绍,这背后仍然是利益的驱使。
被告人 陶某某:在一些直聘网上面清晰地看到他的要求,既然他有什么要求,那么就按照什么要求来标配我们自己的一个人的一个设定,比如说学历他们可能会要求名校毕业或者说是经济专业,或者说你的出身背景是银行之类,我们就会把学历先是改成那种MBA或者说EMBA也可以,主要说明我们有这样一个实力。
据办案机关介绍,这些骗薪人员物色的被害企业大都是一些规模较小的金融理财类公司,因为这类公司的销售岗位通常不用坐班,背景调查也比较宽松,方便他们同时在多家公司行骗。而为了能够行骗成功,这些骗薪人员首先会在投递的简历上做文章。
很快时间到了第三个月,此时,这家公司已经向杨某某和他的销售团队支付了20多万元的薪资,但始终没有谈成一笔生意。于是这家公司提出了要解除劳动合同的想法,为此双方产生了劳动争议纠纷。
这些职业骗薪人为什么能屡屡得手?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发现,这些骗薪人员为获取招聘企业的信任并赢得工作机会,可谓是做足了准备,不仅抓住了这些公司渴求业绩的心理,也会针对不同岗位,把自己打造成“完美应聘者”。
被告人 陶某某:比如说拿8000工资,你要给我50%,就是你要吐4000再给到我,所以有些人他可能带一个团队,他一个月就赚两三万,但是加上他团队里面所有人返现给他钱,他一个月就可以赚高达10万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石玮:用人单位重点关注的是业绩,甚至在相互竞争中,其实他们并不避讳挖墙脚,也就是挖别人公司的销冠。在看到这种情况下被惊喜砸晕了脑袋,就疏于这些审核。
就在杨某某和这家网络科技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的时候,杨某某与另一家咨询公司也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按说,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杨某某这是怎么回事呢?一个杨某某错发的文件,戳穿了他自己精心设计的骗局。
在先后支付了杨某某薪水以及报销费用共计8.6万元后,2022年11月底,公司财务要求杨某某对报销的费用进行对账,这时杨某某发来了一张文件的图片,然而公司财务发现,这并不是对账单,而是杨某某与前面节目中提到的那家网络科技公司的工资纠纷告知书。
随后,这家公司与告知书上的那家网络科技公司取得了联系,经核对,两家公司才发现,原来2021年9月到11月期间,杨某某竟然同时供职于他们两家公司,随后这两家公司一起向警方报了案。
而节目中提到的另一个骗薪人员杨某某,经过审计认定,两年多的时间,杨某某的骗薪所得达74万多元。经查,除了徐某某、管某某、杨某某三人之外,涉案的200多人中,骗薪数额超过了50万元的还有数十人之多,全案骗薪总金额超过了5000余万元。
接到报案后,警方经过近4个月的侦查梳理,发现这些案件并不是孤立的个案,而是一个连续作案时间长达两年之久的系列骗薪案件。在随后展开的集中抓捕行动中,警方先后抓获了骗薪人员200余名。其中一人竟然入职了211家单位,骗取薪金276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