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网首页

 

环球网首页

💇环球网首页💪     

环球网首页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范少方)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不断攀升,因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引发的纠纷也日渐增加。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案件,驾驶员张某在小区里开车剐蹭了其他车辆后未留下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未主动与对方车主联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被交管部门处以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张某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交管部门的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幅度范围之内,驳回张某诉求。 张某驾驶车辆在小区停车场倒车时,车辆尾部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该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张某称下车查看发现车辆上没有车主的联系方式,遂告知小区保安发生事故,但匆忙中忘记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随后张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 三天后,该车辆车主臧某报警称自己的车辆被剐蹭,并前往大兴交通支队处提供陈述材料及小区监控视频,大兴交通支队于当日通知张某接受处理,并对其进行询问调查。经过调查后,大兴交通支队认定张某实施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张某罚款18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张某不服,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处罚。 大兴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发生事故后,并未立即报警并等待处理,而是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在事故发生现场未留下自己的有效联系方式、未主动与对方车主联系,在主观上具有逃避承担法律责任的可能性,具有可归责性。张某主张其不知晓交通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在对方车主联系自己时并未逃避赔偿责任,因此不构成逃逸,缺乏合理性和正当性,法院不予采信。 大兴交通支队根据张某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对其处以1800元罚款的处罚,系在法律规定的处罚种类及幅度范围之内,对其违法行为记6分亦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相关规定,故判决驳回原告张某的诉讼请求。张某收到判决后未提起上诉。编辑 杨海 校对 李立军

🕴(撰稿:渭南)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18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2171回复 2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童趣风尚🕵LV6六年级
      2楼
      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
      10-31   来自咸阳
      3回复
    • 🖐世荣腾LV3大学四年级
      3楼
      1769年-法兰西第一帝国皇帝拿破仑诞辰🖕
      10-31   来自宝鸡
      8回复
    • 足印🖖LV9幼儿园
      4楼
      1914年-巴拿马运河开始通航🙅
      10-31   来自汉中
      2回复
    • 梦幻衣橱LV8大学三年级
      5楼
      1771年-英国著名历史小说家司各特诞生🙆
      10-29   来自榆林
      5回复
    • 豪广泰🙇🙋LV7大学三年级
      6楼
      1923年-中国国哲学家李慎之出生🙌
      10-31   来自商洛
      4回复
    • 凯万恒LV6大学四年级
      7楼
      1948年-南朝鲜成立大韩民国政府🙍
      10-30   来自安康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1985年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馆落成#

      旭美

      5
    • #1902年-清廷收回天津都统衙门#

      博广聚

      3
    • #1936年-意大利女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格拉齐亚·黛莱达逝世#

      英高

      7
    • #1950年-西藏墨脱发生中国有史以来最大地震

      康双康

      9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环球网首页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