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改革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完成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事权上收,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设立首批国家公园。建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深入落实全面节约战略,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征环境保护税,建立绿色金融体系,推行排污权交易,建成全球规模最大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生态文明建设是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扎实开展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制定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夯实美丽中国建设政治责任。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和资产保值增值等责任考核监督制度,引导、规范和约束各类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行为。完善国家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提升国家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统筹推进生态环境、资源能源、应对气候变化等领域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强化美丽中国建设法治保障。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以美丽中国建设全面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根本动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与发达国家基本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后转入强化碳排放控制阶段不同,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同时面临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和碳达峰碳中和两大战略任务,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增强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精准发力、协同发力、持续发力,着力破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构建与美丽中国建设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加快形成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为导向的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着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健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机制,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全面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推进生态综合补偿,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让保护修复者获得合理回报,让破坏者付出相应代价。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以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是关系民生福祉的重大社会问题。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必须更加重视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强化生态文明制度执行力和刚性约束,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全面改善和根本好转,让美丽中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得到全面压紧压实。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建立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河湖长制、林长制、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要求,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更加严密健全,全党全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不断增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成为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的重大制度创新和改革举措。
火狐体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战略谋划,彰显了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现系统性重塑。坚持全方位布局、系统化构建、多层次推进,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生态文明载入党章和宪法,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及30余部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及几十项具体改革方案,逐步建立起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基础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生态文明“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优化机构职能,组建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组建生态环境部,整合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实施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优化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能配置,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强。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以引领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迫切需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生态环境挑战,人类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命运共同体”。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环境治理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政治化趋势明显增强,我国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面临新任务新挑战。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增强我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生态环境战略、国际和外交战略协同性,坚决维护我国发展利益,持续提升我国在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引领推动全球可持续发展,共建清洁美丽世界。
这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实施,有力推动污染防治攻坚向纵深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成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统筹加强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建设,开展一系列开创性工作、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取得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形成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生态文明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高品质生态环境是美丽中国的重要标志,必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从量变到质变。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创新试点示范。完善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制度机制,以更高标准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推动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管理。建立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大力推进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深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建设,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强化企业生态环境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重要流域构建上下游贯通一体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新时代新征程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对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筑牢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生态根基具有重大意义。
《决定》明确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部署了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我们要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不折不扣落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注入强劲动力、提供有力保障。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任重道远,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内生动力不足,产业结构高耗能、高碳排放特征依然明显,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状况仍将持续。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进一步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更大的改革决心和更实的改革举措,坚决破除影响高水平保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以高水平保护培育绿色生产力、支撑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