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某约球公司在其组建的微信群内发布踢球信息,徐某报名并缴费35元后,应约到由某体育公司建设管理的球场踢球,在追球跑动、未与人身体接触的情况下倒地昏迷。体育公司和约球公司在场人员上前查看,但没有实施急救,徐某送医后被诊断呼吸、心跳骤停,死因为心肌梗死。
7月18日,经连江县公安局见义办确认,夏传丰、夏传奇、林君祺同志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于7月18日下午前往他们家中颁发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7月30日,三人被授予“连江县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
8月1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致电无锡市网信办,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关注此事,具体情况需要询问市委宣传部或者无锡市人民医院。
7月31日,有多名网友在网络发布消息称,7月中旬,无锡市人民医院急诊科主任和口腔科主任因一名女护士的问题打架,其中急诊科主任受伤还住进了自家医院的急诊ICU。两名科室主任年纪在50岁左右,女护士为20多岁,冲突疑与情感有关。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蓝天彬律师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据《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群众性活动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换言之,体育场馆有一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安全设施、急救设备设施等准备不充分,一旦发生运动、健身人员猝死,可能要承担部分责任。运动健身人员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参加运动的危险性和自身身体状况应有明确的判断力,疏于自我保护应负主要责任。
官网登录入口网页7月31日,江苏无锡市人民医院两名5旬的科室主任因一名女护士打架,一人还入住该院ICU的消息在网络流传,引发广泛关注。8月1日,潇湘晨报记者从无锡市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办了解到,目前医院已经介入处理,目前正在调查中。
同时,南京中院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体育主管部门在权限内加强对体育经营行业的检查监督,强化其安全保障义务,做好应急救护准备,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均应配备基本的急救设备设施(AED)、急救药品,置于便于取用的明显位置并定期维护,经营管理人员也应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及技能。
无锡市人民医院纪委监察办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医院层面已经介入处理此事。记者询问当事人是否已经被处分,工作人员答复,具体要等后续调查,现在还在调查阶段。 新京报讯(记者周怀宗)近日,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联合国内多家单位共同绘制了水稻全景定量蛋白质组图谱,为水稻的基因功能研究提供了重要的蛋白表达量资源,也为多组学数据支撑作物智能设计育种提供了新思路。相关研究成果发表在《自然植物(Nature Plants)》上。一直以来,受限于蛋白质组技术的覆盖度和精度,对作物定量蛋白质组以及对蛋白质表达的调控机制的理解都不够深入。蛋白质是作物实现各种生物学功能的主要执行者,构建全景定量蛋白质图谱对阐释植物生长发育、逆境响应及代谢调控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科研人员利用质谱等技术,量化了水稻主要组织中超过15000个基因的蛋白质水平,鉴定了8964个蛋白质,并为另外7077个蛋白编码基因提供了蛋白质水平证据,从而绘制出水稻全景定量蛋白质组图谱。研究还发现N6-腺苷酸甲基化修饰是调控蛋白表达量的关键因素。该研究为水稻的基因功能研究和表达调控提供了重要的蛋白质组和蛋白质修饰组信息。编辑 张树婧校对 张彦君7月31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见义勇为基金会(协会)领导一行,专程到连江慰问因见义勇为牺牲的夏传丰同志家属,并送上慰问金。
据《生命时报》报道,有学者分析广东2007~2021年与运动相关的374例猝死事件,发现猝死发生后仅23人(6%)及时得到现场救助,2例使用了体外除颤设备(AED)。调查显示,篮球(34.5%)、跑步(19.5%)、羽毛球(12%)导致的相关猝死人数列前三位。
网友贴出的病例显示,一名伤者7月18日凌晨3点入住该院骨科,病例记载:患者于1小时前不慎摔倒,致头颈部及右手受伤,当即出现右手痛感,伴右中指活动困难出血,伤后出现短暂意识不清,醒后不能回忆起受伤经过,感头痛头晕、颈部疼痛不适。
夏传丰的妻子表示,丈夫对两个女儿很好,平时也是热心肠的人,谢谢社会各界的帮助,未来也会教育孩子向父亲学习,将见义勇为精神传递下去,在他人需要的时候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他人危难时刻挺身而出,夏传丰用实际行动书写了一曲新时代的大爱赞歌,他的精神将永远被大家铭记。男子踢球时突然昏倒,送医后诊断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无效死亡,死因为心肌梗死——针对体育场所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负责二审该事件引发的赔偿案的南京中院日前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均应配备基本的急救设备设施(AED)、急救药品,更好地保障体育消费者的生命健康。
2024年7月12日,在福州市连江县潘渡镇坡西村以北约140米敖江上游水域,夏传丰、夏传奇、林君祺三人听到孙海鹏妻子大声呼救后,不顾自身生命危险跳入水中,对孙海鹏进行施救,在将孙海鹏推到岸边脱险后,夏传丰却不幸溺水牺牲。
徐某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约球公司、体育公司赔偿各项损失的70%。南京玄武法院判决某体育公司对徐某的死亡所产生的损失承担12%的赔偿责任,某约球公司承担8%的赔偿责任,两公司各赔偿徐某父母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两被告不服上诉,南京中院审理认为,案涉球场没有配备任何急救药品或设备,在安全保障方面存在瑕疵;从现场视频可见球场管理人员和活动组织者对急救处置茫然失措,明显缺乏急救能力。同时,徐某倒地前未与人发生身体接触,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参加运动的危险性和自身身体状况应有明确的判断能力,其未审慎对待,疏于自我保护,应自负主要责任。南京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