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颖刚教授表示,本报告是新质生产力研究的一项尝试,后续将进一步深化理论研究,加强数据收集和评估工作,扩展社会合作,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更加科学、准确的决策参考。
《报告》显示,中国新质农业发展呈现相对比较均衡。中部省份也有亮眼表现,新质农业发展指数较高地区往往在农业现代化和数字化转型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从而提升了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计量经济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厦门大学)副主任钟锃光称,《报告》显示,从综合指数结果来看,中国新质生产力发展出现较明显的区域聚集性。北京的新质生产力发展程度排在第一位,显著高于其他地区,而经济比较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程度也普遍较高。
《报告》显示,北京及东南沿海地区的新质生产力基础建设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且排名靠后的地区与上游排名地区的差距较大。《报告》建议东北、西北、西南地区可以成为下一步基础建设的重点投资区域。
本次会议聚焦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邀请到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南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湘江实验室主任陈晓红教授,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中国科学院大学讲席教授石勇作大会报告,畅谈“人工智能+”赋能新质生产力与产业发展,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与未来。
如何加快推动中国培育和形成新质生产力?更高素质的劳动者是新质生产力的第一要素。通过对科研人数、教育经费、本科以上就业人员占比统计,目前北京、上海作为科技教育高地,引领了全国的新质人才培育。
《报告》建议,各地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建设顺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新型生产关系,让各类先进优质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顺畅流动,才能促进社会生产力实现新的跃升。
同时,来自国内知名高校的相关学者就新质生产力的理论内涵、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的互动关系等主题进行深入研讨与交流。
《报告》显示,对新质生产力政策基础排名靠前的省份包括江苏、广东、河北、贵州、黑龙江等,这些省份非常重视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在政策出台、媒体宣传上成绩显著,但是基于政策传导的因素,影响力尚未在结果中明显体现。
本次活动由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厦门大学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厦门大学王亚南经济研究院、厦门大学邹至庄经济研究院联合主办。(完)
从《报告》结果来看,中国新质工业发展具有规模效应的特点。除上海、北京等直辖市外,排名靠前的广东、江苏、安徽、湖北、四川、湖南、浙江、福建等省份,其第二产业规模均名列前茅。这些工业强省依托工业规模优势,通过自我强化和规模效应,逐渐扩大在新质工业方面的优势地位,成为新质工业发展的“头部省份”。
皇冠真人充值房主曾先生委托某房产公司出售房屋,中介人员带有购房意向的李先生看房、磋商后,李先生嫌中介费太贵,找了另一家房产中介完成了与曾先生的房屋交易行为。某房产公司认为李先生的行为是明显的跳单,损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获悉,4月1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某房产公司与李先生成立事实上的中介合同关系,李先生的行为是跳单行为,综合考量双方缔约磋商的过程,依法判决李先生向某房产公司支付居间报酬2万元,驳回某房产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庭审现场。 图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男子买房时因中介费过高跳单被诉2019年4月,业主曾先生与某房产公司签订《房屋出售委托书》,委托某房产公司出售曾先生的房屋。2021年7月,某房产公司中介工作人员将房屋推荐给了有购房意向的李先生,积极促成双方就签约条件进行协商,中介工作人员针对房屋付款方式、拟定房屋买卖合同等具体内容与李先生的母亲杨女士多次进行沟通。意向合同中显示总房款为1286万元,中介收取房款2%的居间服务费,李先生表示25.72万元佣金高,要求降低佣金,某房产公司未同意。此后,杨女士得知某房产经纪公司也有涉案房屋的房源且收费较低,2021年8月,李先生与曾先生接受某房产经纪公司居间服务后签订《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及收据,曾先生收到购房定金100万元。三天后,李先生与曾先生就涉案房屋分别与某房产经纪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及《居间确认书》,确认某房产经纪公司已经提供居间服务,居间服务费为房款的1%,李先生支付居间费12万元。同时,李先生与曾先生就涉案房屋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总房款1288万元。2021年11月,房屋过户至李先生名下。某房产公司认为,李先生与曾先生绕开其公司直接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该房屋过户手续,属于跳单行为。某房产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李先生、曾先生以中介合同纠纷为由诉至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李先生支付居间服务费25.72万元及利息。李先生表示,买房前找了多家房屋中介,某房产公司工作人员带其看了房屋,但是提出的中介费太贵,就选了另一家中介签约了,认为其和某房产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和曾先生私下联系,无需支付某房地产公司中介费。原房主曾先生表示,房源是公开的,而不是某房产公司独家代理的,某房产公司和李先生也没有签署书面合同。交易不成是由于某房产公司的中介费太高。法院:男子支付某房产公司报酬2万元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某房产公司与李先生并未签订书面的中介合同,但是,根据某房产公司提交的其工作人员与杨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可知,某房产公司已经向李先生提供了推荐房源、带看房屋、交易条件磋商等服务内容,公司已经将李先生的付款方案向曾先生报告并草拟了草稿买卖合同,李先生实际接受了某房产公司提供的服务,李先生亦明确知晓某房产公司的中介费收费标准为2%,故根据双方意思表示及实际履约内容,某房产公司已经向李先生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并提供了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某房产公司与李先生成立事实上的中介合同关系,法院予以确认。由于曾先生委托多家房屋中介公司出售房屋,该房屋并非某房产公司的独家房源。推荐房源及带看服务相较于买方而言履约程度低、服务价值有限,并不能完全限制李先生选择其他同等享有涉案服务房源的中介的权利,某房产公司不能因为提供过推荐房源及带看服务而独占买方资源、独享此后的缔约权利,这既是不利于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也是不利于中介行业从业者之间的良性、有序竞争。李先生通过其他公司居间服务完成交易的行为并不足以认定为利用了某房产公司提供的交易机会。根据某房产公司提交其与杨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可知,某房产公司针对交易价格、付款节点、履约时间等主要合同条款已经协助李先生与曾先生开展了磋商,该公司已经向李先生提供的一定的媒介服务且与李先生此后实际购房的成交方案基本一致。李先生此后的签约购房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此前某房产公司提供的媒介服务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李先生在事先接受了某房产公司部分中介服务后、通过寻找案外人中介与曾先生签约的行为,在客观上可以被认定为“绕开”行为,且从李先生的主观心态方面分析,李先生自认系因为某房产公司中介费过高才另找的收费低的案外人中介,即主观上也是为了“绕开”某房产公司。李先生在事先已经接受了某房产公司针对合同主要条款提供的媒介服务后,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此项媒介服务绕开该公司与曾先生订立买卖合同的行为,属于违反《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跳单行为,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院综合考虑某房产公司前期协助双方缔约磋商的服务价值、磋商及斡旋过程、服务内容等因素,基于公平原则及诚信原则,酌情判处李先生支付某房产公司报酬2万元。宣判后,双方当事人未表示上诉。一审判决尚未生效。法官说法:消费者应尊重中介从业者的服务内容和价值法官表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禁止跳单条款,这既是对中介服务市场良性竞争的保护,也是对消费者合理选择权的保护,是对交易双方利益的平衡。跳单条款的适用有三个构成要件:双方存在中介合同关系、委托人(买方)利用了中介提供的信息或媒介服务、委托人存在绕开中介订立合同的行为,此处应注意绕开的方式并不限于买卖双方直接签约,也包括买方通过其他中介与卖方签约。作为中介服务的提供者应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内容并利用正当的竞争手段取得消费者信赖,充分保护消费者的合理交易选择权;消费者应遵循诚信原则评估和判断更换中介的潜在违约风险,尊重中介从业者的服务内容和价值,避免出现跳单的情况。新京报记者 慕宏举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在当天于厦大举行的“新质生产力与数字经济”高端研讨会暨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数发布会上,“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数”项目课题组组长、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和王亚南经济研究院院长周颖刚教授介绍说,为准确及时地衡量新质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为各级部门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厦门大学经济学科测算了新质生产力发展指数,基于省级层面数据,综合经济统计、文本挖掘、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数据,综合评估了31个省级行政区(不含台湾省、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产业发展、基础建设、政策支持、劳动力培育各维度上科技发展、数字转型、绿色经济的各项指标,通过主成分法汇总,形成一套多维指标的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