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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官方网站入口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山东一律师代理农民工讨薪官司被控虚假诉讼案有新进展。4月18日,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一审第三次开庭,庭审持续大约5小时,法官宣布择日宣判。新京报记者从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处获悉,本案的第一被告人高丙芳的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4份新证据,庭审现场质证环节,公诉人向本案的另两名被告人确认了证据的真实性。 新京报此前报道,高丙芳系山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专职律师。庭审中,公诉人指控其在一起75名农民工向工程总包公司讨薪的诉讼中担任原告代理人时,涉嫌虚假诉讼罪。该刑事诉讼的另外两名被告人为分包工程的米某和雇用上述75名农民工的包工头陈某,被控罪名同为虚假诉讼罪。该案源于一个层层分包的工程项目。项目完工后,上游包工头拖欠了米某大部分工程款,他自掏腰包给农民工结清了工资。后来为了方便讨薪,米某找到高丙芳做代理律师,以农名工的名义起诉了工程总承包企业。公诉人认为,2019年10月,被告人高丙芳、米某、陈某经共谋,捏造75名农民工从陈某处承接劳务后,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 一名参加庭审的知情人告诉新京报记者,高丙芳在第二次庭审后向法庭提交了4份新证据,均为包工头米某和陈某以拖欠农民工工资名义索要工程款的上访记录材料。2018年4月,米某填写的一份上访登记表中,上访事由为“至今欠工人工资肆佰陆拾贰万元,要钱要工资”。2019年4月,陈某填写的一份上访登记表上,欠款人为米建军,欠款金额为260万元左右,欠款种类为工资。辩护人刘录表示,米某在2017年底已经结清了农民工工资,上述证据证明,米某和陈某在高丙芳介入民事案件前就曾多次组织农民工讨薪,此时高丙芳与米、陈二人并不认识。“米、陈二人捏造事实、伪造证据由来已久,公诉人指控高丙芳授意包工头伪造证据、捏造农民工劳务费未得到清偿的事实从时间逻辑上是不成立的。”刘录说。 上述知情人士介绍,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场向米某和陈某核实,上述上访登记表是否由他们本人填写并签字,在得到两名被告人确认后,公诉人认可了证据的真实性。 多位参加庭审的人士告诉新京报,法官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此外,新京报记者从多个信源获悉,4月9日,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正在取保候审状态的高丙芳变更强制措施,由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执行逮捕,高丙芳现被羁押于泰安市看守所。编辑 彭冲 校对 张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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